dvbbs

论坛首页 | 公司法律咨询 | 公司法律 | 公司并购 | 股权转让 | 破产清算 | 企业改制 | 外商投资 | 台商投资 | 国际贸易 | 法律培训

法律顾问 | 民商法律咨询 | 民商法律 | 知识产权 | 婚姻继承 | 损害赔偿 | 房地产法 | 海事海商 | 合同法律 | 精选案例 | 律师社区
投资顾问 | 综合法律咨询 | 仲裁诉讼 | 刑事辩护 | 劳动法律 | 金融证券 | 投资融资 | 特许加盟 | 公司上市 | 文本仓库 | 网站首页
dvbbs
版主介绍 股权转让 并购顾问 股权交易 推荐网站 法律培训 律师加盟 招商引资 论坛帮助
推荐上海律师 | 刘军厂 赵建高 文淳光 吴永红 姜涛 李仁红 张文凯 赵彦江 齐家鹏 韩林英 唐建东 王琪 蔡清 黄福亿 刘保亮 秦国勇 徐添丁 柴小平 赵荣先 范如海 张继波
推荐全国律师 | 北京律师刘鹏 嘉兴律师余天才 青岛律师李李 银川律师阎海滨 西安律师田卷鹏 浙江律师 江苏律师 各地律师加盟申请 各地律师事务所加盟申请
疑难案件征集 | 股权转让案件 离婚案件 劳动合同案件 房产案件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合同案件 地产基建案件 民商案件 公司纠纷案件 疑难案件 职工股 管理层持股案件
>> 如果你不知道你要问的问题属于哪个专题栏目,可以在此提问。如果你需要更专业的律师回复,请你尽可能到相应栏目提问。赵彦江律师 手机:13052329792 电话:021-62111009 62116500-8013 QQ:737290602
搜一搜更多此类问题 
法律咨询论坛Goodlawyer法律服务平台 法律咨询论坛综合法律咨询区 → 劳务关系

由中国法律培训网(www.falvpeixun.com)主办的公司法律培训 合同法和劳动合同培训每月中旬开课,每个课程两天 报名热线:021-62111001 13917374830 刘小姐
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专职律师数名 联系热线:021-62111001 13917374830 MSN & E-mail:xincheng@goodlawyer.cn
您是本帖的第 972 个阅读者
树形 打印
标题:
劳务关系
xxccjj123456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论坛游民
文章:174
积分:2841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6年6月12日
楼主
 点击这里发送电子邮件给xxccjj123456

发贴心情
劳务关系
请问律师: 什么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各自的概念是什么?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6-7-26 11:10:00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国际贸易咨询热线:021-62107099 62118099-8008 赵建高律师 手机:13817580562
唐建东律师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版主
文章:24208
积分:83560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6年6月26日
2
 点击这里发送电子邮件给唐建东律师 访问唐建东律师的主页

发贴心情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3.劳动者(或劳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有义务完成用人单位的生产任务、工作任务,并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内部规章制度;而用人单位则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保险、福利等待遇。因此,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当事人数量不同。劳动关系只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当事人;而有些劳务关系是根据与他人的约定,自己指示劳务提供者向他人提供劳务所产生的,比较常见的是单位之间的借调合同、劳务输出合同等,因此,此类劳务关系常常涉及到三方当事人。
     5.劳动的直接提供者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受雇人以自己的劳动直接向对方提供劳务;而劳务关系的劳务提供者可以向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他人提供劳务(如借调合同)。
     6.劳动内容不同。劳动关系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动的过程,劳务关系中,要求提供的一般具体是劳动成果,但这一区别不是绝对的。
     7.生产资料的使用不同。在劳动关系中,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前提下进行社会劳动,劳动者所使用的工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提供,而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方须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或者工具为他人提供劳务。
     8.表现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法律对劳务关系的形式没有要求,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9.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有较大的自由。国家经常以强行法的形式规定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干预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
     10.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11.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关系体现国家干预,劳动合同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关系中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1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类特别的雇佣关系,劳动法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的规定。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
     13.建立关系的要求不同。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仅仅根据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由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确定。
     14.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双方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关系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务关系当事人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劳务关系当事人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唐建东,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公司、合同、知识产权、劳动、婚姻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楼A座。 手机:13585796437 QQ:932729549或392108309 电话:021-62116500转8042 MSN:tangjd68@msn.com E-mail:tangjiandong@163.com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6-7-26 14:35:00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海事海商咨询热线:021-62107099 62118099-8012 文淳光律师 Cell:+86 13774215866
xxccjj123456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论坛游民
文章:174
积分:2841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6年6月12日
3
 点击这里发送电子邮件给xxccjj123456

发贴心情
哦,我明白了,比如装修公司给房东装修,房东与装修公司之间就是劳务关系,是这样吧!谢谢唐律师的指点.点睛之言,使我茅塞顿开,谢谢!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6-7-29 10:07:00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民商法律顾问咨询热线021-62116500 62111009-8011 黄福亿律师 手机:13472770318
文淳光律师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头衔:资深律师
等级:版主
文章:11976
积分:24562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5年5月16日
4
  QQ 点击这里发送电子邮件给文淳光律师 访问文淳光律师的主页

发贴心情

房东与装修公司之间不是劳务关系,而是一般的经济合同关系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从事律师十三年,资深、专业、负责。 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B。 手机:13774215866, QQ:416625042, 电话:021-62111009转8012 MSN:cg_wen@hotmail.com E_mail:cg_wen@hotmail.com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6-7-29 17:47:00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仲裁诉讼、民商法律咨询热线:021-62107099 62118099-8033 韩林英律师 手机:13816768300
黄建军律师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贵宾
文章:1903
积分:2592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6年5月24日
5
 点击这里发送电子邮件给黄建军律师

发贴心情
有三个法律关系有必要分清,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即雇佣)和承包关系,这现实生活中往往很难区分,但因三者的法律后果不同,所以搞清三者的区别就显得很有必要.

黄建军,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合同法、民商法、刑事辩护等。 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8B QQ:137150949    MSN:hetongfa@msn.com  hjjlawyer@sina.com.cn 电话:021-62116500   62111009转8047 手机:13916108518   (0)13805265111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6-7-31 12:10:00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税务筹划、外商投资咨询热线:021-62107099 62116500 秦国勇律师 13636430514
婚姻律师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头衔:纳税策划
等级:贵宾
文章:8392
积分:17261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5年6月16日
6
  QQ 点击这里发送电子邮件给婚姻律师 访问婚姻律师的主页

发贴心情
装修不是劳务关系.

韩林英,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手机:13816768300   电话: 021-62118099-8033 网址:www.lihunlawfirm.com MSN:treecoat@163.com   E-mail:shanghai@goodlawyer.cn   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B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6-7-31 13:01:00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房地产法律咨询热线:021-62116500 62118099 转8008 赵建高律师 13817580562
客人(211.137.*.*)
7
 

发贴心情
您好,我想问一下,派遣员工如果在派遣单位面临怀孕快生产了,恰巧怀孕员工合同到期,并且未能续签合同,也未表明是否续签,面临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8-11-11 14:51:00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法律培训 企业内训热线 021-62111001 刘若天 手机:13917374830

 7   7   1/1页      1    
  快速回复:
劳务关系
发贴表情
字体颜色 字体背景颜色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超级连接 插入图片 Flash图片 realplay视频文件 Media Player视频文件 引用 清理代码 生成一个支付宝交易信息
内容限制: 字节.
推荐上海律师 | 刘军厂 赵建高 文淳光 吴永红 姜涛 李仁红 张文凯 赵彦江 齐家鹏 韩林英 唐建东 王琪 蔡清 黄福亿 刘保亮 秦国勇 徐添丁 柴小平 赵荣先 范如海 张继波
推荐律师事务所 | 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论坛首页 公司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 公司并购 股权转让 破产清算 企业改制 外商投资 台商投资 国际贸易 法律培训
法律顾问 民商法律咨询 民商法律 知识产权 婚姻继承 损害赔偿 房地产法 海事海商 合同法律 精选案例 律师社区
投资顾问 综合法律咨询 仲裁 诉讼 刑事辩护 劳动法律 金融证券 投资融资 特许加盟 公司上市 文本仓库 网站首页


本周值班律师:刘保亮律师 手机:13524543809 黄福亿律师 手机:13472770318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靠近定西路)邮编:200050
上海:021-62117099 62118099 62118919 62116500 62111009 62111001 51698705 北京 010-51296030
版权所有:金世永胜 技术支持:金商网络 法律支持:信诚律师 上海总部办公地址 来访路线 点击查询
Copyright©2005-2010 goodlawyer.cn 法律咨询论坛 网友投诉 侵权举报 E-mail:lawyer@goodlawyer.cn QQ:52245513